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完善程度是衡量农村生活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强力支撑。省人大代表、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城市设计所技术负责人、九三学社乐山市农电支社主委辜志兵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在不断加大。我省在推进分片区规划建设工作中应抓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科学配置、合理布局,弥补乡村公共服务供给短板,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指导我省乡镇、村两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各地在乡镇级、村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的指导,提升规划编制质量,有效解决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供给,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落地落实,构建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三是建议在加快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中,省财政厅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增强中心镇集聚功能,发挥其对片区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