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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民族地区水利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来源: 第一作者: 阅读量:  时间:2023-01-04
 

马边、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为我市少数民族地区,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小凉山区,境内高山峻岭,沟壑纵横,是典型的大山区。这些地区防洪能力低,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产条件极差,水利基础设施脆弱,农田灌溉保证率低,个别地方人畜饮水困难、人口饮水安全堪忧,水利事业发展滞后,已经不适应现代化的工农业生产对水利事业的要求。为此,我社深入马边、峨边和金口河,开展了水利事业发展调查。初步摸清了水利事业发展的现状,查出了水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发展现状建国以来,3个区县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国家和集体的力量,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以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为内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成了一批灌溉、发(供)电、防洪、水保、人饮等水利基础设施。共拥有堤防、护岸工程19公里,各类水利工程1453处 ,其中:小(二)型水库1座(峨边)、山平塘138口、饮水渠堰 1236条,固定提灌站8座。水利工程蓄引提水能力达到 3915万m3。这些水利设施功能的发挥,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振兴民族地区经济,保障经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3个区县水利事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与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与当地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相比还严重滞后,水利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困难,已经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1)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量大面广,资金短缺,任务艰巨。这些地区的农业人口大都居住在中高山区,居住分散,山高水低,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水源性缺水兼而有之。据不完全统计,峨边有10.04万人、马边有11.69万人,金口河有3.32万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据乐山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3个区县共计划解决12.35万人饮水困难,占需要解决人口的49.3%;(2)防洪减灾能力较低。受地形限制,山区村舍建设往往凭经验大多依水而建,且地势低洼,忽略了山洪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从而造成在洪水来临之际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3)农村水利设施全属小、微(型)工程,标准不高,管理困难,损毁严重。由于缺乏骨干水利工程,加之工程年年水毁,致使灌溉保证率极低。3个区县只有峨边建有1座小(二)型水库,其余都是小、微水利工程,最小的饮水渠堰长度仅0.5km、灌面50亩。(4)水土流失治理边治边毁,治毁并存,进展缓慢,任重道远。经过多年的努力,治理面积仅占应治理的11.7%,尚有2368km2亟待治理。农业、林业、扶贫、水利等部门多头治理,标准不同,技术各异,难以形成合力。边治理,边破坏的情况十分严重,如村村通(路)工程、水电开发、工业基建等,又不可避免地造成新的水土流失;(5)地方电力体制不顺,农网改造不到位,部分地区农民用电困难。目前农村水力资源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管理普遍存在着多家管理、无人负责的混乱局面,工程质量和安全堪忧。由于人口居住分散,山高坡陡,用电距离遥远,电网建设成本高,线损大,设施陈旧,供电质量差,稳定性不高。(6)水利执法人员不足,身份不符,手段落后,执法艰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4个法律的执法主体,执法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而繁重。执法队伍薄弱,人员偏少,多数不是公务员。没有配备相应的执法交通工具,手段极其落后。公民水利法律意识淡薄,执法困难。(7)人才奇缺,年龄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水利队伍不稳。3个区县水务局现有在职职工学历较低,专业人才缺乏,马边、金口河没有一名高级水利职称人才。国家从2010年开始启动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需要有专门的计算机通讯网络方面的专业人才,然而全市水利行业由于编制等原因还没有懂得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使得建好后运行维护管理面临困难。

三、对策建议马边、峨边和金口河不仅是彝汉杂居的少数民族地区,而且马边属国定贫困县。这些地区远离大、中城市,山高谷深,自然环境恶劣,交通极为不便,文化落后,生产力低下,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三农”问题突出,农民纯收入低,生活极度贫困。水利是国民经济优先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而按照国家现行的水利投资政策,有诸多因素制约着这些地区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针对3个区县水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要求,从水利服务“三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我们提出了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水利事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行政。

水利事业的发展,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一切水事活动,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要依法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依法搞好各类水利设施的建设和保护,依法征收水利各项规费,依法处理水事纠纷或惩治违法行为。要建设和完善水利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应逐步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要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水利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水利执法步入法制的轨道。

(二)集中财力,集中人力,形成合力。

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部门的支农项目,应以县为单位,归口职能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验收。这样才能集中有限的资金,解决农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使项目标准统一,发挥更大的工程效益。如红层找水、扶贫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改田改土、水土保持、种草等,集中使用,分别归口水利、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负责实施,使之建一处成一处,建一片成一片,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程的设计效益。

(三)服务“三农”,服务社会,大兴水利。

水利不仅要立足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好务,妥善解决人畜饮水,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环境建设,用水用电和水产品食品安全,农田灌溉,防汛保平安,抗旱夺丰收,而且要努力扩大服务范围,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要继续完善县城区域内和农村集中居住地的堤防建设,在建筑设施规划布局上重视山洪灾害防治。要继续实施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项目,重点支持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县城自来水工程的扩建和改造。要继续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有计划地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继续开展小、微型水利建设,特别要搞好小型渠堰的水毁修复和防渗整治,不失时机地上一批骨干水利工程。适时启动牧区水利建设项目。鼓励支持开发山区特色渔业,继续开展农网改造项目的查漏补缺,提高供电安全和供电质量。

(四)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水利建设,国家要区别对待,打破常规,重点扶持。一是要降低项目立项等级;二是要提高补助标准,取消地方自筹。同样规模的水利工程,山区投入要比坝区和丘区大得多。资金筹集时,省配套难度不小,市配套可能性不大,县配套根本不可能,受益群众集资无从谈起。水土流失治理、旱山村治理、人口安全饮水、水毁修复、抗旱资金、节水改造等项目要尽可能向这些地区倾斜。水资源费、水保两费(设施补偿费、防治费)、砂石管理(资源)费等规费收入,应全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取之于水,用之于水。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要按财政收入比例,提取支农资金,以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使水利建设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运行驶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特别是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所需经费,当地财政必须给予保证。国家项目资金只能用于主体工程建设,这是“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之。

(五)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壮大队伍。

水利事业的发展要靠水利人才队伍的支撑。水利人才在培养、使用、管理方面具有特殊性。其人员的流动,如果完全按照机关人才管理的模式,就会限制水利人才的合理流动,导致水利人才年龄老化、专业机构失调、队伍不稳。针对水利行业特点,公务员和机关事业人员选聘和招聘的年龄应适当放宽。建议要制定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提高本地人才的有关待遇,针对性地引进急需人才。否则,不仅人才难以引进,甚至会引发自身人才的流失。

(六)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工作创新。

少数民族地区水利发展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基础差,起步晚,速度慢,困难大。因此,必须超常规发展。城镇规划建设要重视防洪安全,除积极采取治理措施外,还要科学避让,主动避险。为了解决农民的饮水、用电,对那些居住海拔较高、零星分散、离水源、电源较远的住户,可以有计划地实施移民搬迁,从高山向低山靠拢,由山坡向平地靠拢,由分散向集中靠拢,由缺水缺电的地区向离水源、电源较近的地方靠拢。水土流失治理同样也可以有计划地搬迁农户,实行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提高自然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

——2012年市政协三季度常委会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