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乐山市委员会网站
调研报告
我的位置: 首页 > 参政议政 > 调研报告
让我市粉煤灰资源乘上循环经济的特快列车
来源: 第一作者: 阅读量:  时间:2023-01-04
 

近期我委针对乐山市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情况走访了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市境内各大电厂,对火力发电企业的现状、粉煤灰排放情况及后续再生利用做了比较详细的调研。

一、乐山市火电企业粉煤灰排放现状:

目前乐山市火力发电企业(含小型自备电厂)大小规模不等总共近十三家,已建成并投产发电的总装机容量是53万千瓦,其中境内最大的发电企业有两家:岷江电厂和其亚电厂(即将投产)装机均为27万千瓦。按乐山十一五规划电力发展要求加上再建电厂,总装机容量将很快突破100万千瓦。火力发电企业在带动乐山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潜在的污染源——以1单位千瓦一年最低产生粉煤灰一吨计,未来我市火力发电厂粉煤灰的年排放量至少将达到100万吨以上,这还并没有包括以往的堆存量。

我市火力发电企业大部分老机组采用湿式排灰,少部分新建机组采用的是干排系统。普遍存在机组小、分布广、工业固废排量大、排灰系统粗放、综合利用率低的状况。市境内的火力发电厂又主要以消化热值很低的煤炭为主,因此粉煤灰排量相当惊人。以五通桥发电厂为例,两台总装机10万千瓦和一台1.2万千瓦的煤粉炉年排粉煤灰45万吨,自1988年发电以来累计堆存灰渣已达到800多万吨;嘉阳电厂两台总装机11万KW的煤粉炉年排灰35万吨,机组运行6年来灰渣存量已达200多万吨;犍为火电厂总装机5万千瓦的煤粉炉,自90年代初期发电以来灰渣存量已接近100万吨;即将投产的岷江电厂其灰坝设计存灰能力也在几百万吨以上。初步估计目前乐山境内粉煤灰的堆存量已达到了2000多万吨。

在调研中了解到乐山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相当低,作为传统的“三废”之一,目前对其处理绝大多数仍然是单一的填埋方式,只有较少的干排式火电企业在为水泥厂提供添加料,但没有形成市场也不具备规模。全市火力发电企业普遍都存在占用大量土地堆存粉煤灰、投入大量的后续维护资金、与堆存地村民矛盾激化、面临环境破坏等诸多问题。五通桥发电厂的观音沟灰坝占地近800亩,岷江电厂的罗目沟灰坝占地200亩,犍为火电厂的存灰地就直接设在石犍公路的旁侧,已经存在二次扬尘污染的可能。我市为数不多的坑口电厂——嘉阳火电在粉煤灰的处理上每年仅是灰坝的维护、加高、防渗等费用就高达100多万。老字号电力企业五通桥电厂两台10万千瓦的机组近两年来相继停产,其中原因之一就是设计存灰15年的观音沟灰坝不到“服役年限”就已经灰满为患,如重新选址征地,改制后的电力企业又无力承担近1500万的费用,歇业便成为了迫不得已的一种选择。由此可以看出发电厂粉煤灰不仅是我市企业沉重的负担,而且也成了牵制企业发展的牛鼻子绳。

二、乐山在粉煤灰利用上滞后的原因当前乐山在粉煤灰的开发利用上已经远远落后于国内其他城市,大量的粉煤灰堆积在露天灰坝当中没有很好的开发利用,究其原因在于:

1、资源再生利用意识不到位目前各级政府和企业没有把粉煤灰综合利用与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联系起来,资源再生利用意识淡薄。长期以来习惯于粗放式、高消耗生产方式的企业依靠低成本生存和发展,不愿把资金投入到环境减压和再生利用上。企业对各种资源的利用还停留在工业文明进程中的前期阶段——只求索取不图回报的惯性模式上。

2、缺乏有效的政策指导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和推广使用上,乐山市还没有制定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政策性规章和办法,对现有的国家政策也执行不力。政府没有专门的领导协调机构来推动此项工作,缺少对基本情况的掌握、没有深入的政策研究、未制定总体规划。在建筑建材、修路筑坝、回填工程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上对能利用粉煤灰的企业没有刚性规定和奖惩条例,没有完整的优惠和税收激励政策。

3、未形成粉煤灰综合利用市场乐山境内的粉煤灰沉睡至今关键在于没有形成综合利用的市场,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粉煤灰利用所带来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在此中没有发挥配置市场要素的作用,企业缺乏相应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市场不成熟,没有形成“供需”关系和联动的产业链,没有真正发挥市场调节这根经济杠杆的作用,使得粉煤灰的利用途径没有全面开发,利用渠道没有完全畅通、利用方式没有有效落实,成了“有货卖不出去,想买买不到”的局面。

4、应用配套技术水平不高我市在粉煤灰应用技术的创新能力上相当薄弱,配套技术水平不高,缺乏系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开发不够,科技主管部门在帮助企业做好技术引进和推广力度上也不够,我市的建筑建设部门又没有应用粉煤灰的经验,也没有把技术请进来的机构,因此我市在粉煤灰的利用上属于“技术断层”,应用底气不足。另外大部分电厂采用水力除尘、湿式排灰、渣灰混排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5、取材成本也是阻碍综合利用的因素乐山市火电厂均分布在境内各区县,有需要粉煤灰作为原料的企业和基建工程项目,受运输半径包括路桥费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成本递增导致施工单位不愿意采用粉煤灰。乐山地域优势明显,水系发达有着丰富的砂石矿资源,取材容易,价格低廉,在利益取舍上,并不注重环境成本的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对乐山利用粉煤灰资源的对策建议乐山经济的腾飞需要强劲的电力能源作为保障,乐山水火电并举的发展思路已经明确写在了我市“十一五规划”当中,火电企业的扩容已成定局,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倡导循环经济的今天,开发利用好我市的粉煤灰资源变的刻不容缓。对此建议如下:

1、全面制定乐山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政策办法目前,乐山市尚未制定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政策性规章或办法,政府部门在推广中没有依据,而上海、河北、山东、深圳、南京、大连等省、市,已经相继出台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管理规定、条例和奖励办法,有的甚至对使用粉煤灰有刚性要求。如2001年11月出台的《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在距粉煤灰、煤矸石堆存处规定运距范围内的筑路、筑港、筑坝、回填工程,必须根据技术要求掺用一定比例的粉煤灰或者煤矸石。这些规定对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乐山市应当借鉴,形成《乐山市粉煤灰综合管理利用办法》。打破地区、部门、所有制和企业界限,发展横向联合,推行经济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粉煤灰综合利用,同时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实行"因地制宜、多种途径、多方协作、鼓励用灰"和"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不断扩大利用面,提高利用效率。

2、尽快成立乐山市粉煤灰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发改委和科技局牵头尽快成立“乐山市粉煤灰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本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全市开展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全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燃煤电厂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粉煤灰综合利用方案的立项部分的审批;火电工程项目竣工时粉煤灰综合利用方案的核实验收;对排灰单位和用灰单位在粉煤灰综合利用实施情况上进行经常性监督。

粉煤灰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应对乐山境内所有电厂和能消化粉煤灰的企业如:水泥厂、制砖厂、建材厂等有详实的摸排情况和调查资料,重点掌握火电厂的分布情况、地域位置、取灰点道路运输状况、排灰方式及常规排量等,结合乐山实际制定综合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书。在形成乐山市粉煤灰综合利用市场中起到配置市场要素、协调供需双方的作用,同时积极为开发利用乐山粉煤灰资源进行招商引资。

3、加快培育形成乐山市粉煤灰开发综合利用市场第一,从政策上刚性推动我市建材、交通、建筑等企业单位使用粉煤灰步伐。由于目前粉   煤灰在建筑领域的使用上已经有相当成熟的技术,以及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建议在距离取灰点50公里运距内生产矿渣水泥、加气混凝土、水泥砌块等制品的企业,必须掺用一定比例的粉煤灰或符合其产品质量的成品粉煤灰。合理运距内的筑路、筑坝、筑港、回填等工程凡有条件的必须掺用粉煤灰,其粉煤灰运输沿途的收费站一律对其实行过路费减免。城市建设用砖严禁使用实心粘土砖,在距离粉煤灰取灰点20公里运距范围内和同等距离内有煤矸石、锅炉渣堆存资源地的砖瓦厂必须掺用“三渣”即粉煤灰、锅炉渣、煤矸石。第二,从资金上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科研项目和企业技改工程进行大力扶持。由政府主导在全市引进推广使用先进、成熟的粉煤灰新工艺、新技术。支持企业方开展对粉煤灰生产和利用的技术攻关,目前乐山境内大部分老火电厂使用的是湿式排灰系统,而大宗水泥制品添加料又必须使用高质量的干排灰,因此要积极鼓励火电厂使用静电除尘系统,对火电厂改造完善降灰利用系统,如静电除尘、干湿分排、灰渣分排、粗细分排等工程项目时应优先立项,银行根据信贷政策,在安排贷款上给予积极支持。第三,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给予重点优惠。建议凡是综合利用粉煤灰的建设项目,在投资方向调节税上适用零税率;企业综合利用粉煤灰、锅炉炉渣及其它废渣生产的产品,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上一律进行减免。对凡是专业生产粉煤灰产品(制品)的用灰单位及建筑施工单位,在地方性优惠政策上应允许该单位工人的奖金补贴等进入生产成本,但不得税前扣除。凡是利用粉煤灰节约水泥、石灰、砂石等建筑材料费用的,可以从其节约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节约奖,同样可纳入生产成本,但不得税前扣除。第四,政府重大基础性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应鼓励大量应用粉煤灰产品。政府在招投标中把采用粉煤灰及其制品的企业作为投标倾斜的依据之一。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以粉煤灰作原料的墙体砖、人行道砖、草地砖和广场砖。积极吸引国内外有成熟的生产节能型建材能力的企业落户乐山,提高乐山有效利用再生资源的整体能力。

4、加强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宣传、培训和交流工作粉煤灰的综合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大力协作和配合。在明确主管部门和协管单位后,要确定各自职责,部门间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由“乐山市粉煤灰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牵头,大力开展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相关企业和部门领导学习国家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的大政方针,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建设的步子。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开展经验、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交流,着重引进外地利用粉煤灰的先进技术在我市推广使用。

5、建议在我市“乐宜高速公路”建设中使用粉煤灰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使用粉煤灰在国外是一种普通的技术,在国内其他省份也在广泛地使用。京津塘高速公路、广汕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等均采用粉煤灰填筑路基以及大量采用粉煤灰作为路面基层混合料取得了巨大成功。有关资料显示,在筑路工程中,在粉煤灰中加水泥或石灰经一定比例配方后,作为高速公路路基中间层的铺设材料,具有强度高、压缩性小、固结快的特点,粉煤灰混合料经一定时间结硬后,呈现出较好的板体性、水稳定性和一定的冰冻稳定性,可有效缩短施工周期,减小路面沉降。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高速公路的路基填料可以完全采用湿排粉煤灰,而我市多年以来累积的大量渣灰混排的湿煤灰正好可以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发挥“用武之地”。2004年,江苏省南京市已将30万吨的湿排粉煤灰、上海市将60万吨的湿排粉煤灰用于高速公路建设;1998年兰州中川机场扩建时,比高速公路标准要求更高的飞机跑道的路基中也使用了湿排粉煤灰。由于粉煤灰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应用已经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问题,完全切实可行,因此建议在我市即将动工的“乐宜高速公路”修建中大量使用粉煤灰。应该说把粉煤灰应用到高速公路建设中去,是消化粉煤灰最重要的途径之一,这是保护生态、减少污染、节约投资、造福社会的一大好事。如果在“乐宜”高速公路建设中采用粉煤灰的话,将是我市第一次在大型基建工程中走资源节约型之路,这也将是我市全面落实贯彻中央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战略要求的具体体现。

综上所述,目前是我市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时机最为恰当,条件最为成熟,前景也最为广阔的时候。对于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难点在观念的转变,重点在政府的主导,关键在市场的培育”。我们深信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技术进步、政策推动之下,粉煤灰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必将乘上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特快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