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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农合真正惠及农民
来源: 第一作者: 阅读量:  时间:2023-01-04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同时指出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近年来,农村卫生工作、农民的基本健康保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全面推进,是党和政府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8年新农合将覆盖我市11个区市县的农村惠及所有农民,这是党的惠民惠农政策的有力体现。

新农合是广覆盖、低水平,它只能为农民提供最基本医疗服务,因此如何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让农民尽可能多得实惠,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以一个常见的阑尾炎手术为例,如果一个农民患了阑尾炎就近在乡镇卫生院治疗,其住院手术总费用约800元左右,按规定可以报销50%,病人只负担400元左右,加上40元起付线总共只需440元。而如果在二级定点医院治疗,住院总费用约1500元,按规定能报销40%,病人要承担900元,再加上300元起付线总共需要1200元,是乡镇卫生院的3倍。而如果在市医院这样的三级医院治疗,费用则在2000元以上,只能报销30%,病人要承担1400元,再加上600元的起付线则需2000元,是乡镇卫生院的5倍。也就是说一个农民如果到三级医院做一个阑尾炎手术,其报销费用完全被起付线冲掉,享受不到一分钱的实惠,以上费用还未加上往返城市的交通和生活费用。而目前我市乡镇卫生院能开展像阑尾炎这样下腹部手术的不足10%,而就是这些为数不多能开展下腹部手术的乡镇医院,由于得不到农民的充分信任,不少农民舍近求远、舍低求高到市里的大医院进行手术,使得新农合这一惠农政策不能从真正意义上让农民受惠。据五通桥区2007年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农民参合率达到92.8%,参合农民在当地人均住院费用937.59元,按新农合政策规定,农民自付费为533.24元,报销比例达43.4%,而到五通桥境外就医的农民人均住院费用是4350.8元,农民自付部分达到了3499元,报销比例仅为19%。因此,农民患病后选择就地医治还是出境医治对其带来的经济负担是截然不同的。

由此可见,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技术水平,关系到它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否就近得到应有的医疗服务,这是新农合能否真正受惠于农民的关键!

目前我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的状况是怎样的呢?针对此问题九三学社乐山市委进行了专门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基础卫生队伍的现状根据2007年市卫生局对全市乡、村卫生人才队伍调查材料显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现状是令人堪忧的。

我市229所乡镇卫生院(含28所中心卫生院),共有卫生人员3144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仅有330人,占总数的11%,具有初级职称的1284人,占41%,也就是说还有48%的人员属于初级以下或没有任何技术职称的人员。再从学历结构看:3144人中具有本科学历的只有74人,仅占3%;大专学历313人,占10%;中专学历1484人占48%;不具任何专业学历的达1273人占40%,其中只有初中以下学历的达928人占30%。试问这样的学历结构,这样的人员素质,怎么能承担起全市近300万农民的基本健康服务?

再看村卫生室技术队伍状况:全市共有2608名乡村医生,其中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仅有390人,仅占14%,也就是说80%以上人员不具备任何医学技术职称。再看学历,在2608名乡村医生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仅有957人,占38%,不具任何专业学历的达62%之多,而且其中只有初中以下学历的1408名,达54%之多。这样工作在第一线的乡村卫生人员,他们到底能解决多少医疗服务问题,也就不言而喻了,他们又会造成多少误诊、误治,把小病拖成大病也就不难想像了。

人的生命是不能复制的,一个诊断和治疗上的错误不可能重新再来。目前世界各国对医疗人员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就是因为他们服务的对象是不可再生的生命。我们国家由于广大农村长时间缺医少药,农村医疗队伍的准入门槛不得不一低再低,如果不解决广大农民在医疗服务方面的不公平待遇,不解决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差距,十一五规化中“让人人享有基本的健康保障”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农民也就不可能真正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二、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几点建议:

1、把公共财政的投入重点放在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硬件建设成效显著。在2002年起全面启动的乡镇卫生院新建和改造工程中,先后投入近7000余万元,到2007年底已经基本完成了全市二百多所乡镇卫生院的新建和改造任务,建成甲级村卫生室880多个。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和基本设备有了明显改善。但目前存在的是“有庙子无和尚”或者说“有和尚不会念经”的突出问题,所以我们认为今后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投入重点应放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

2、提高农村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待遇。

目前我市农村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头工资每年由政府财政拨款1267万只占43%,其余57%要靠自己挣。越是差的乡镇医院,越是需要人才的地方,由于没有稳定的病员,收入越是不稳定,这种恶性循环,直接导致本来就人才匮乏的乡镇医院人才流失严重。“农村卫生工作”中央已明确定位为“政府筹办的公益性事业”,政府应当保证农村取得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待遇,对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工资应由政府全额拨款给予保证。目前我市农村乡镇卫生院有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只占50%左右约1500人,如财政全额拨款,只需每年增加850万,市财政应有此承受能力。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的畜牧兽医都全部纳入财政拨款,为啥给人看病的医生不可以全部纳入财政拨款呢?这样不但可以稳定边远乡村的专业技术人才,而且可以鼓励一部分年轻人努力学习,以便通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国家考试,从而取得待遇上的保障。如果按这样的思路,我们认为经过数年的代谢补充后,农村医疗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就可以明显改善。

3、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应注重实效。

近年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在不断地对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如每年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学习班、进修学习班、城市医院对口辅导班等,但是多数流于形式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是针对性不强,完成任务了事,选送学习的医生没有统一的基本素质要求和考核标准,相当一部分进修学习者由于基本素质太低,到大医院只是镀镀金,看看热闹,带教老师由于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也就任其自便,进修学员并没有学到真才实学。因此建议今后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培养要制定一套选送标准:如学历、年龄、基础知识等,由培训院审查合格后才允许进修。所学专业应根据当地需要,做到学为所用,学习期满应综合考核,合格才发给结业证书,从而达到真正培训人才的目的。

对于城市对口辅导的医院,不能只停留在派几个人下去查查房,会会诊等一般性业务指导上。应要求辅导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双方拟定培训计划:对培养什么方面的人才、帮助建立什么样的专业、用多长时间、达到什么样的水平都要有明确要求,最后由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予通过。如能这样有针对性的坚持数年,乡镇卫生院的技术状况才会有真正改善。

4、建议市政府每年有计划地向乡镇卫生院输送一批高学历的专业卫生人才。

如前所述,我市农村卫生人员素质低下的重要因素是由于学历层次太低,基础太差,即使想要培养提高也受到很大的客观限制,因此急需向基层卫生院输送一批高学历人才。而目前大专院校医科毕业生对城市医院而言是供大于求。据有关报导,近年我省每年毕业的医科大学本科生6000多人,大专毕业生6000多人,最终到乡镇医院的不足3%,而城市医院一般不接收大专生,安置本科生的岗位也十分有限,致使相当一部分本科生和绝大多数大专生滞留在城市,因此出现一方面大量医疗专业毕业生在城里为找工作而犯愁,另一方面真正需要人才的农村却无人去的尴尬局面。这不仅是卫生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加重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因此建议政府可参照云南省、陕西省、安徽省等地区的经验,由政府公开招募医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云南省出台的政策是:“从报到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并在相应工资基础上浮动一档。工作满五年后予以固定,并继续上浮一档,其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工作满五年并自愿留在乡镇医院工作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本科生补助5万元,大专生补助3万元,户口可保留在大学毕业前户籍所在地。在报考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外语考试合格标准限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要求,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资格时放宽对论文篇数的要求”。这一政策出台后,在医科大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2003年当年就有300多名医科大专院校毕业生报名,从中挑选了103名,2004年则有600多人报名,挑选了200名。这充分说明只要政策导向对头,医科院校学生是下得去,留得住的。云南、陕西、安徽和我省均属同一水平的农业大省,他们能办到的事情,相信我们四川同样能做到。

总之,通过调研我们深感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虽好,但农民得到的实惠不多,其制约的瓶颈就是农村卫生人才队伍问题,目前到了该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了。相信在党的十七大“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精神的指引下,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将会迅速改善,从而造福于广大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