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2016年优秀基层组织、优秀社员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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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4
2016年,九三学社乐山市委各基层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同心”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夯实自身建设基础,出色的完成了社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经社市委六届三十一次主委会研究,决定对2015—2016年两年中成绩突出的基层组织、优秀社员和单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奖项设置
本次表彰设优秀基层组织、优秀社员、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社务工作先进个人、个人突出贡献奖等奖项。
二、评选方式
优秀基层组织评选以上报的2016年工作总结为依据,结合两年来的主要成绩综合评比产生,名额为3个;优秀社员由各基层组织按分配名额推选(附1500字以内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结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平时工作表现综合评比后最终确定8人;单项先进个人由主委会研究决定。
三、分配比例
优秀社员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基层组织人数的5%分配,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具体名额如下:
市中区支社2人,五通桥委员会4人,沙湾支社1人,峨眉山委员会2人,农电支社2人,文卫支社2人,规划建筑设计院支社1人,城建支社2人,工业支社1人,师院支社1人,乐职院支社1人,夹江支社1人。
表彰大会初定于2017年元月初举行,请各基层组织积极准备、综合考量、认真推选,并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推选名单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93lssw@.sina.com)上报社市委办公室。
九三学社乐山市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